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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9章 番外之父母愛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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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對蘇紅的記憶不多,那整個五年,所有的記憶關於蘇紅,幾乎總是爭吵。

人總是很奇怪,不在的時候想念,在的時候爭吵。

印象中,蘇紅和段飛的爭吵從未停歇過,有時候是蘇紅剛出差回來,明明焦心等待了一整天,做了一大桌的好菜,可蘇紅回到家後段飛卻能瞬間拉下臉來,不到十秒就開始發脾氣。

之後摔門,離家出走,蘇紅牽著她的手站在院子門口等,等到日落西山,等到他回來,等到十二歲的段茹雲出落成可以與蘇紅並肩的少女。

五年時間可以變換一個世界,那最幸福的五年少年時光匆匆而逝。

十七歲的段茹雲像是含苞待放的花骨朵,而蘇紅像是一只枯萎了的玫瑰一樣,迅速的消沈了下去,癌細胞的擴散在每次的檢查中從未缺席,陰霾持續的時間並不長,僅僅半年時間她就永遠的離開了那個家。

蘇紅離開的那天,段飛在殯儀館裏死死地拉著她的手,眼睛裏面一片血紅,好像要滴血一樣,怎麽也不肯殯儀館的人將她送進去火化,那些趕來送蘇紅最後一程的姐妹們都紅了眼,誰也勸不住。

後來一個貴婦打扮的女人趕來,約莫跟蘇紅一樣的年紀,保養得很好,舉止也端莊非常,可就是這樣一個女人,卻當著那麽多人的面,狠狠地給了段飛一巴掌,貴婦說的話,段茹雲記憶猶新,

“早知道你要跟她過一輩子,我當初掐死你也不把你交給她養大。”

葬禮上一場場的鬧劇,成了記憶中的碎片,如今卻都能拼湊在一起了。

後來那些參加葬禮的阿姨們聊天,說起段飛和蘇紅的過往,唏噓感嘆中,忘記了角落裏還站著的少女,將那些話都聽了進去。

蘇紅早年做皮肉生意,十三四歲就出來混江湖討生活,什麽都做過,因為為人仗義,有不少好姐妹,而因為為人仗義,很多人都喜歡找她幫忙,極少有人被拒絕。

某日一個姐妹求到她面前,姐妹昔日說金盆洗手,已經很久沒有在會所裏面出現,原因是之前跟了大官當了兩年小老婆,而這次來是因為大官貪汙的事情被牽連,所以姐妹將剛出生的孩子托付給了她。

那年蘇紅十六歲,已經是圈子裏十分出挑的小姐,坐臺出臺都收費高昂,她原本準備再做兩年就洗手不幹了,而現在要是平白幫人收養一個孩子,就會很耽誤生意,但她還是收養了。

養到十六歲,少年長大,蘇紅已經從小姐熬到了媽媽桑,自己不做皮肉生意,但是領著底下一幫“女兒”們,生意也是蒸蒸日上,隱隱有要做到嵐江市第一夜店的勢頭。

那時候,少年的母親忽然尋上門來,明確提出要帶走兒子。

蘇紅自然沒話說,盡管舍不得,但是畢竟是別人的兒子,既然是寄養,別人要帶走也是情理之中。

少年卻鬧了起來,打定主意不肯走,幾次跟著回去又逃回來,他從小就知道自己不是蘇紅的兒子,但他對蘇紅的依戀卻從未減少,相依為命沈沈浮浮跟著這個女人這麽多年,他離不開,也不想離開。

少年索性跟母親攤牌,以為母親看在曾經是姐妹的份上會諒解他們,可他沒想到母親只當蘇紅勾引了自己兒子,全然不知道少年的心思連蘇紅自己都不清楚,一怒之下背後耍了點手段,讓蘇紅坐了牢,一坐就是五年。

五年裏,少年從最開始的奮力抗爭到後來學的聰明,終於熬到蘇紅出獄。

可即便是出獄了,他的母親也絕不可能同意自的兒子跟一個和自己一樣年紀的女人在一起,何況這個女人還是小姐的出生。

彼時,少年的母親已經嫁給富商,珠光寶氣沖刷了她的過往,她大概是忘了自己也曾經在同樣的行業裏面摸爬滾打過。

抗爭的過程很艱難,好在蘇紅這些年結交了不少姐妹,在嵐江市的勢力錯綜覆雜,當初一手遮天的母親終於沒辦法再插手,經過多番幫忙,少年的母親終於沒了辦法,一氣之下只得跟少年斷絕了母子關系,將他趕出家門。

少年毫不在意,收拾收拾簡單的行李就搬去跟蘇紅同居,一住就是十多年。

因為少年的戶口簿不在自己手上,所以他們沒有領過結婚證,因為蘇紅身體不好,所以他們沒有孩子,唯一收養的一個孩子,還處心積慮的算計著他們。

少年是段飛,是段茹雲名義上的養父,她十七歲的那年才知道這個自己叫了五年哥哥的男人,原來早年也被蘇紅收養,真的是自己名義上的哥哥。

所以她每次叫他哥哥的時候,蘇紅的臉色都十分難看。

十七歲的時候,她曾有過很多少女的幻想,此生唯一的溫柔是這個男人所給的,以前或許不敢想,可蘇紅離世或許是老天給她的機會。

後來,段飛開始酗酒,沒日沒夜的喝,性情大變,原本明媚的男人一夜之間衰老的像是暮年老者,頭發也白了大半。

整個集團的管理權就落在了她一個人的身上,那年她十七歲,沒有任何的號召力,蘇紅此前什麽也沒教過她,又因為從事的這行業特殊,有很多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上下打點,手段不堪,所以一個十七歲的少女這一路走來說什麽的都有。

但她不在乎,她有自己的私心,私心念著也許自己做的足夠好的話,那個男人能回頭看自己一眼,用當初看蘇紅一樣溫柔又崇拜的目光看著自己,所以她可以勇往直前,無所畏懼。

二十二歲那年,是與他陪伴的第十年,也是蘇紅走後,他們倆人相依為命的第五年,家裏面的酒瓶堆積成山,傭人換了一撥又一撥,就在她以為時間可以沖淡一切的時候,那個叫段飛的男人走的讓她措手不及。

她甚至還沒來得及說出心中所願,心中所想,那個男人就因為酒駕從高架橋上沖下來,當場身亡,警察通知她作為家屬去認領的時候,她開著車,扶著方向盤的手不住的顫抖,路上幾次熄火。

等她到了之後,屍身已經冰涼,她的手從他的眉峰劃過,落在他的唇畔,停在那一抹微笑的弧度上,那一瞬間忽然平靜下來。

原來五年時間,根本不夠忘記一個人,你走後,人生這場夢,也就到了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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